案号:15
提案人:盛伟
单位及职务:哈密豫新能源产业研究院院长
案由:
关于哈密市能源产业发展的提案
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是新疆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按照自治区党委赋予哈密发挥“一个优势”,建设“三基地”“三中心”“三区”,着力做好“十篇文章”,打造“一个增长极”的科学定位,哈密市结合国家“疆电外送”“疆煤外运”“三基地一通道”的有力时机,大力推动能源资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哈密市能源资源及产业现状
哈密集丰富的煤炭、油气、风能、光能等资源,尤其是哈密的新能源产业方面优势明显。风能资源技术开发量达到7549.8万千瓦,约占全疆技术开发量的62.9%,其中具备开展平价风电的资源总量约3000万千瓦;全年日照时数3170—3380小时,是全国日照时数最充裕的地区之一,年均太阳总辐射量为6214.66兆焦/平方米。截止目前,哈密已并网电力总装机达2274.2万千瓦(含兵团),新能源装机占比达62.1%。2020年外送电量651.72亿千瓦时,其中本地外送电量560.39亿千瓦时,增长22.02%,占外送电量的86%。哈密已经逐步建成了千万千瓦级火电、风电以及百万千瓦级光伏发电的国家级综合能源基地。“十四五”期间,哈密作为我国重要综合能源基地,疆电外送的战略实施对推动我市经济发展将发挥巨大作用。
二、存在问题
(一)能源企业作用发挥不全面。主要表现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大科技攻关,加快成果转化,深化产学研结合,打造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产业集群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产品配套能力较弱。主要表现在哈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落地的能源企业的锻造、铸造、大件加工、精密加工能力不足,地产配套产品规模小,成本偏高,市场竞争力不强,主要以组装为主,包括叶片、塔筒等,核心部件及大部分零部件因批量成本及制造基础薄弱等原因无法在哈密配套,企业无核心技术、无实验室。
(三)产业体系不尽完善。大部分重点产业尚未形成集群化生产,产业链较短,产业配套不完善,没有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制约企业的创新快速发展,阻碍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三、建议
一是以哈密正在打造国家级综合能源基地为契机,建立哈密能源产业发展工业产业链体系,充分利用能源资源和产业优势,采取引进消化吸收+培养模式,逐步实现能源开发及产业技术的本土化,突出哈密能源产业特色,带动以能源产业为核心的相关非工业领域和相关行业的发展。
二是实现能源产业技术逐步本土化。产业技术的本土化包括技术及知识产权的本土化和相关技术人员的本土化两个方面。主要措施是:大力支持和充分发挥本地能源产业研究院的平台功能,通过引进+培育+共享等多种人才与技术组合模式,支持研究院建设成为新型研发机构,逐步建设成为国家级能源重点实验室,为哈密能源技术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同时,在哈密职业教育中,专门设置机械类能源领域相关的本科及高职层次专业,打造能源类机械制造特色专业学科群,在专业建设过程中,力促相关能源企业签订实习及定向就业协议。依托上述机构,通过与国内其他高校或科研机构建立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形式,培育本土化能源领域的科研或高技能人才,并逐步申请建立具有研究生等高层次培养能力的能源领域特色优势专业。
三是进一步拓展和优化哈密能源内销、外送的两个通道。哈密距离内地人口和工业密集区较远,能源外销通道必然以服从国家或自治区总体战略及降低输送成本为目的,促进能源提质增效为目标。前者需落实政策,严格执行。后者则需要进一步优化和拓展,并加大科技投入力度,促进科学研究及技术知识产权和人才的本土化培养。
四是做好能源需求产业的总体规划,促进能源产业提质增效。以响应国家碳中和以及高质量发展为目标,除了注重能源产业自身领域的节能降耗,还要把控好能源消费大户的节能降耗,如材料加工过程的节能降耗、绿色建筑及建筑能源。进一步拓展能源应用领域,如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冷链产业,降低农产品损耗,延长农产品运输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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