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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发展风电中下游产业 由来料组装型产业向原料制造型产业转变的提案
2022-04-05 11:50     (点击: )

案号:10

提案人:毛兴

单位职务:新疆运达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案由:

 

关于大力发展风电中下游产业 由来料

组装型产业向原料制造型产业

转变的提案

 

一、现状

“十二五”期间,国家首轮大力推广发展新能源产业。截至2020年底,全疆风电总装机2355万千瓦,光伏总装机1201万千瓦。其中,哈密风电总装机1136.7万千瓦,光伏总装机246.3万千瓦。哈密已经成为全国风电装机最大的地级城市。借此发展契机,“十二五”期间,哈密市引进金风、华锐、海装、上海电气4家风机整机企业,泰胜、中车兰州机车2家塔筒企业,中复连众、双锐2家叶片企业,锦辉机舱罩企业,中车江苏电机企业、福兴通法兰企业(未实际生产),共11家企业在哈密投资落地。

“十二五”期间,哈密风电装备企业发展迅猛,为哈密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十三五”期间,受弃风限电红色预警限制,哈密风电装备企业全部停工停产。随着“30·60” 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提出,“十四五”期间,新能源产业将得到大力发展,但哈密原有的11家风电装备企业的厂房设施无法适应新时期风电产业发展,同比其它省份新建的风电装备产业园区,我们原有的风电装备产业链,无法适应行业的先进性,原有配套的叶片、电机、机舱罩产品不能兼容现今大容量的风电机组,无法为本地风机整机企业做通用配套。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十二五”期间,陆地风电机组以1.5-3兆瓦为主,风机重量约50吨,叶片长度约40米,塔筒重量约90吨,直径约3米。“十三五”期间,陆地风电机组以3-4兆瓦为主,风机重量约90吨,叶片长度约60米,塔筒重量约200吨,直径约4.5米。现在,陆地风电机组以5-6兆瓦为主,2年内将推出8.5-10兆瓦,5-10年内将推出15兆瓦机组。6.25兆瓦风机重量约250吨,叶片长度约95米,塔筒重量约325吨,直径约6.25米。未来,10-15兆瓦风机重量会突破400吨,叶片长度突破150米,塔筒重量会突破500吨,底段直径会突破10米。哈密现有风电装备企业的厂房大多数是“十二五”期间建设的,厂房高度、长度以及起重机起吊重量都偏小,无法生产超大型风电设备。个别企业至今基本等同露天生产,与内蒙、甘肃、江苏等其他省份的风电装备基地相比较,无法代表风电装备基地先进性。 

二是目前哈密原有的风电装备配套企业,行业排名较低,并且只能给某一家风机整机企业做零部件配套,无法进入主流风机整机企业合格供方名单,无法实现通用配套。 

三是风机整机企业的厂房投资较小,一般不超过6000万,生产模式是对各种零部件进行来料组装,主要生产设备是起重机以及工具等,生产工序较为简单,科技含量不高,无法代表高端装备制造水平。

三、建议

借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印发的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招商政策,利用工业地产模式,帮助企业解决厂房建设一次性投资较大的困难。对于风电整机企业落地持欢迎态度,但是政府不能特殊支持和特殊照顾。反而要集中全市力量,大力引进风电装备制造产业链里科技含量高、资产投入较重、产品不适合长途运输的风电配套产品龙头企业投资落地。结合煤化工、化工及其他产业市场需求,全力引进铸造企业生产轮毂、底座、主轴、齿箱外壳、电石炉等铸件产品;全力引进锻造企业生产法兰、回转支承、轴承等锻造产品,填补自治区在精细化工、锻造、锻造、精密机械加工领域技术空白,具体建议如下

一是建议引进大型叶片、双馈电机、大型塔架企业落地。首先引进叶片龙头企业在哈密投资落地,该企业要具备国内、国际主流风机整机企业合格供方资质,建设厂房面积不小于8万平方米,具备能够生产150米的叶片能力,同时要有8-10100米以上叶片生产线,成立叶片疲劳测试、静态检测认证中心,具备能为新疆和中亚市场的供货能力,此外也要引进叶片回收和无害化处置企业配套落地。其次引进电机龙头企业在哈密投资落地,该企业要具备双馈、混驱、直驱生产能力,具备国内、国际主流风机整机企业合格供方资质,具备新疆和中亚市场供货能力,同时协助政府引进齿轮箱企业配套落地。第三,引进塔筒龙头企业在哈密投资落地,能够建成自动化切割、自动化卷筒、自动化焊接、自动化喷涂等全套自动生产线,具备分瓣式、整体式塔架生产能力,具备在新疆有50%以上的市场占有率,同时具备能为中亚市场进行供货的能力。

完成以上布局后,能够率先在全疆实现大叶片、双馈电机、大塔架技术空白,符合风电装备产业链最基本的配置要求。

二是建议引导原有风机整机及配套企业改扩建升级。按照长远发展思路及市场法则,引导原有风机整机及配套企业对现有厂房进行改造和扩建,对现有技术进行升级创新。改扩建完成后,要实现该企业在哈密建设的厂房不低于其他区域厂房标准,原有配套企业能够进入目前国内主流风机主机厂商的合格供应商名录,并能够为其做通用配套,坚决杜绝只在哈密组装部分产品,另外一部分再从其他区域运往哈密,所有企业必须在当地整机生产、整机销售,同时对中亚出口的产品也要进行属地化生产销售。

三是建议在解决原材料供应的前提下,全力引进铸造、锻造企业落地。“十四五”期间,新疆年均风电装机约300万千瓦,风电行业年均铸件需要约3万吨,其他行业铸件需求约1万吨。制约铸造、锻造企业在西北布局的主要因素是原材料供应问题,铸造业使用的生铁、锻造业使用的特种钢材,都集中在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等沿海省份。下一步,要继续研究解决生铁、特种钢等原材料供应问题,一方面从进口方面研究,另一方面从煤炭外销返程车皮运输方面研究。只要解决了原材料问题,引进铸造和锻造等精加工企业就能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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